電費為什麼突然這麼貴?

  • 原因一:原為住宅用途之房屋辦理營業登記後,台電會將計費方式改為營業用電費率計算。
  • 原因二:承接的設備過於老舊。
  • 原因三:開店後的用電習慣沒改變。

電費變貴原因一:

原則上非營業用電:1.63元/度起,變更為營業用電後每度:2.12元起,夏月(6/1-9/30)、非夏月及用電度數分段會影響每度電價,實際電價可參考臺灣電力公司電價表。這電價表需要花一點時間『專心』的去看他,總感覺台電故意寫的很嘮……..

下方用人類的語言幫大家整理了一下,應該會比較看得懂。

非營業用電

每月用電度數夏月(6/1至9/30)每度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每度
120度以下部分1.631.63
121~330度部分2.382.10
331~500度部分3.522.89
501~700度部分4.803.94
701~1000度部分5.664.60
1001度以上部分6.415.03

營業用電

每月用電度數夏月(6/1至9/30)每度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每度
330度以下部分2.532.12
331~700度部分3.552.91
701~1500度部分4.253.44
1501度以上部分6.435.05

工業用電(流動電費,不含基本費)

每月用電度數夏月(6/1至9/30)每度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每度

週一至週五 尖峰時間


3.29

3.17

週六 半尖峰時間

1.97

1.87

週一至週六 離峰時間

1.41

1.31
週日及離峰日
1.41

1.31

台電公司認定是否為營業用,是以實際營業行為為準,並非以營業登記去抓你。所以辦理營業登記後電費當下不一定會有調整;相對的,若有營業行為卻沒有辦理營業登記,經台電抄錶人員回報後,仍然有可能調整電費。還有若電費要申報公司費用並扣抵營業稅,必須先向台電申請調整費率不然國稅局那邊報不過。

簡易選擇方案的方法

台電搞得這些什麼幾段幾段、時間電價之類的選擇前提是,尖峰用電少、離峰用電多、負載率高的用戶。

尖峰時間:07:30~22:30

離峰時間:22:30~07:30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每月用電度數超過1100度或集中在離峰時間用電者。

優點:這種電價比傳統契約用電更簡單,而且不用訂契約容量,所以一開始不用付一筆契約容量的錢,基本電費也比契約用電的基本費便宜很多。

缺點:這方案有基本費,不需訂定契約,每月用電超過2,000度的話會加計一定金額。

電費

「標準型時間電價」:每月用電度數超過4,000度者可評估選用。

這方案是按戶收取『用戶費』及『契約基本費』,不論有無用電或用電量多寡都要付錢。當用電超出契約容量時,還要加收『超約附加費』。

工業電價比住商用電便宜,台電的說法是:民生用電屬低壓供電,須由電力公司投資較多的供電設備,層層降壓輸送給用戶,故供電成本較高…….嘴巴長在他身上,你拿他也沒辦法。

工業用電方案一開始須支付一筆不少的錢(端看你的用電大小及施工繁瑣程度而定,幾萬元至數十萬元都有可能),但使用後不僅電費會降低許多,電壓也會較穩定比較不會發生跳電現象。另外申請契約用電,電費可憑據沖銷當月費用。

現行電費乃是採分段級距累進方式計費,因此有些住透天厝一樓當店面二樓當住家的商家,以分裝電錶避開高用電計費電價,一年省下電費高達幾千元,加(分)裝電錶相當划算。
根據台電營業規則,申請安裝分錶並不難,只要住戶符合分戶分裝電錶規則,申請分裝電錶住戶拿出合法房屋的證明文件,並找合法的電器承裝業者向台電申請,確定線路裝置合乎標準規格,即可向台電申請分裝電錶。
最後一個小提醒,曾經有營業過的位置,最好確認一下房子是否有被台電認定為營業用電,這部分看一下電費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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