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是為了保障勞工安全而設的措施,但對老闆而言,颱風假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為在颱風假期間,公司無法正常運作,會造成生產力下降、營收損失等問題。對於一些小型店家而言,每一天的收入都是必要的現金流,颱風假造成的損失更是難以承受。其次在颱風假期間,老闆需要處理各種突發狀況,例如安撫員工、協調客戶、處理善後工作等,這些工作都會增加老闆個人的工作量,給老闆帶來很大的壓力。最麻煩的是颱風期間往往伴隨著強風豪雨,造成嚴重的災害,有可能帶來營業額及店面資產的雙重損失。期間員工安全隱憂,也會讓老闆感到心疼和焦慮,打亂正常營運的所有步驟,勢必對所有老闆帶來無以言喻的痛苦。

想知道隔天有沒有放颱風假,怎麼查?

除了關注各縣市政府的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發布的訊息之外,也可以善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詢。

查詢步驟如下:

  1. 前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2. 點擊首頁「全國停班停課資訊查詢」服務。
  3. 選擇欲查詢的日期。
  4. 即可查看該日期全台各縣市的停班停課狀態。

颱風假相關法源

颱風假的法源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該辦法由行政院於 1997 年制定,旨在保障天然災害發生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維持社會正常秩序。根據該辦法,風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 依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
  • 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降雨量達附表之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
  • 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該辦法規定,公教人員服務機關、學校所在地,須照常上班及上課,其居住地區或依正常上班上課必經地區,經通報權責機關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者,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班(課)登記。此外,該辦法也規定,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有關颱風假最常出現的糾紛

  • 颱風天對員工有不利處分

若員工因颱風天無法出勤,雇主不得對員工有任何不利處分,例如:扣全勤獎金、記曠職、影響升遷考核等。若雇主違反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規定,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千萬記得臨時主張颱風假扣全勤獎金是不可以的,因為全勤獎金屬於勞動契約約定之給付,非屬法定強制性給付。因此,雇主可於勞動契約中約定,員工於颱風假期間曠職或請假,不予發給全勤獎金,但若雇主未於勞動契約中明文約定,則不得扣發員工颱風假全勤獎金。

  • 要求員工颱風天出勤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颱風天出勤有安全疑慮,員工可行使退避權拒絕出勤。若雇主違反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規定,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根據勞動部解釋疑義:颱風假非屬員工個人因素請假,雇主不得要求員工以特休或事假抵扣。

千萬記得颱風假期間,雇主也不得要求員工補班。若雇主違反規定,員工可依《勞動基準法》要求雇主撤銷。

  • 有關罰則依據

颱風假並未納入《勞基法》中,但政府仍可依《勞動基準法》處以罰鍰,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為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拘束力。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由行政院頒布,具有法律拘束力。該辦法規定,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時,雇主不得要求員工出勤。若雇主違反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 雇主有保障勞工安全之義務。

《勞動基準法》第5條規定,雇主應為勞工安全衛生設備之設置及維護。颱風天風雨交加,外出恐有安全疑慮。因此,雇主若要求員工在颱風天出勤,可視為違反雇主保障勞工安全之義務,可依《勞動基準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雖然颱風假並未納入《勞基法》中,但政府仍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的雇主處以罰鍰。因此,雇主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避免觸法或引發爭議。

颱風假是不是假?

颱風假是台灣常見的天災假別,但因其並未納入《勞基法》中,因此常引發勞資爭議。勞動部表示,颱風假法制化有其困難之處,因並非所有行業都適合在颱風天放假,例如醫院、旅館業、製造業等與民生相關的行業。因此,目前「颱風假」仍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雇主並無強制義務給予員工『有薪休假』。

不過,若各縣市政府宣布颱風天停止上班,各企業單位可自行決定是否停班。若決定要員工出勤,雇主應如期支付薪資,並留意員工通勤狀況,給予必要協助。若員工因風雨過大無法到班,或是被要求到班有安全疑慮,可視為有正當理由,雇主不得因此給予不利待遇,例如扣發工資、扣全勤獎金,或是對工作有不利影響。至於企業若選擇跟進隔天停班,或是員工因疑慮而不出勤,則可不用發給當天薪資,但也同樣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居家上班遇颱風假怎麼辦?

政府採購

前幾年受疫情影響,居家辦公成為新興的工作型態。然而,當颱風來襲時,居家上班的勞工是否能放颱風假,一直是許多人關心的議題。依據現行規定,居家上班的勞工在颱風天仍需照常提供勞務。這是因為勞動部考量到居家上班的勞工不用出門,不會有出勤上的危險。因此,即便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居家上班的勞工仍應照常上班。不過勞資雙方仍可協調放假與否。若雇主認為在颱風假時沒必要上班,可自行與員工約定放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假,雇主可不支薪。

颱風假時如何給薪水?

颱風假並非《勞基法》規定的假別,因此雇主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要求員工在颱風天出勤。那要不要額外多給工資?根據勞動部的說法是說,「宜」加給工資,也就是說,希望鼓勵雇主能從優給予,但沒有多給也不會違法。

若員工在颱風天出勤,薪資計算方式如下:

颱風假當天是工作日:員工正常上班,正常給薪。員工若因安全因素不出勤,雇主不得給予處罰,例如扣全勤獎金、記曠職、自動計入事假等。雇主可視情況給予員工加班費或其他補助。

颱風假當天是休息日:員工出勤,應發給加班費。加班費計算公式:當日薪水 / 24 小時 x 加班時數 x 加班費倍數

加班費倍數:

  • 前 2 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x 4/3
  • 後 6 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x 5/3

舉例來說,月薪 3.6 萬元的小班,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150 元。那麼颱風天出勤的加班費則是:

  • 前 2 小時:150 元 x 4/3 x 2 小時 = 400 元
  • 後 6 小時:150 元 x 5/3 x 6 小時 = 500 元

總計:400 元 + 500 元 = 900 元

有哪些保險可以分攤經營風險?

颱風保險是針對颱風所造成的損失所提供的保險,主要保障範圍包括:財產損失:颱風造成建築物、設備、存貨等財產的損失。營業中斷損失:颱風造成企業無法營業而產生的損失。責任損失:颱風造成第三人受傷或財產損失,而企業需負擔的法律責任。

以下說明颱風假期間,老闆可投保的保險,以及其對老闆的幫助:

意外險

意外險可提供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等保障。若員工在颱風假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可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分攤事項:可分攤員工在颱風假期間發生意外的醫療費用或喪葬費用、可提升員工向心力,減少員工因意外造成離職的風險。

醫療險

醫療險可提供住院醫療、門診醫療等保障。若員工在颱風假期間因風雨交加而導致身體不適,可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醫療險可分攤員工在颱風假期間因生病而產生的醫療費用。

企業責任險

企業責任險可保障企業因第三人遭受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失而負擔的法律責任。若員工在颱風假期間因工作疏失導致第三人受傷或財產損失,可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企業責任險可分攤企業因員工疏失導致的法律責任、減少企業因法律訴訟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颱風保險

颱風保險可保障企業因颱風造成財產損失。若企業在颱風假期間因颱風造成財產損失,可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社區廣告與颱風假

因颱風假期間總幹事休假,社區廣告刊登時間將有所調整,原定於颱風假期間上刊之廣告,將提前或延後1-2天刊登。若颱風假延長,則廣告刊登時間將延後至颱風假結束後。期間造成的不便,敬請諸位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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