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為什麼突然這麼貴?
- 原因一:原為住宅用途之房屋辦理營業登記後,台電會將計費方式改為營業用電費率計算。
- 原因二:承接的設備過於老舊。
- 原因三:開店後的用電習慣沒改變。
電費變貴原因一:
原則上非營業用電:1.63元/度起,變更為營業用電後每度:2.12元起,夏月(6/1-9/30)、非夏月及用電度數分段會影響每度電價,實際電價可參考臺灣電力公司電價表。這電價表需要花一點時間『專心』的去看他,總感覺台電故意寫的很嘮……..
下方用人類的語言幫大家整理了一下,應該會比較看得懂。
非營業用電
每月用電度數 | 夏月(6/1至9/30)每度 | 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每度 |
120度以下部分 | 1.63 | 1.63 |
121~330度部分 | 2.38 | 2.10 |
331~500度部分 | 3.52 | 2.89 |
501~700度部分 | 4.80 | 3.94 |
701~1000度部分 | 5.66 | 4.60 |
1001度以上部分 | 6.41 | 5.03 |
營業用電
每月用電度數 | 夏月(6/1至9/30)每度 | 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每度 |
330度以下部分 | 2.53 | 2.12 |
331~700度部分 | 3.55 | 2.91 |
701~1500度部分 | 4.25 | 3.44 |
1501度以上部分 | 6.43 | 5.05 |
工業用電(流動電費,不含基本費)
每月用電度數 | 夏月(6/1至9/30)每度 | 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每度 |
週一至週五 尖峰時間 | 3.29 | 3.17 |
週六 半尖峰時間 | 1.97 | 1.87 |
週一至週六 離峰時間 | 1.41 | 1.31 |
週日及離峰日 | 1.41 | 1.31 |
台電公司認定是否為營業用,是以實際營業行為為準,並非以營業登記去抓你。所以辦理營業登記後電費當下不一定會有調整;相對的,若有營業行為卻沒有辦理營業登記,經台電抄錶人員回報後,仍然有可能調整電費。還有若電費要申報公司費用並扣抵營業稅,必須先向台電申請調整費率不然國稅局那邊報不過。
簡易選擇方案的方法
台電搞得這些什麼幾段幾段、時間電價之類的選擇前提是,尖峰用電少、離峰用電多、負載率高的用戶。
尖峰時間:07:30~22:30
離峰時間:22:30~07:30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每月用電度數超過1100度或集中在離峰時間用電者。
優點:這種電價比傳統契約用電更簡單,而且不用訂契約容量,所以一開始不用付一筆契約容量的錢,基本電費也比契約用電的基本費便宜很多。
缺點:這方案有基本費,不需訂定契約,每月用電超過2,000度的話會加計一定金額。
「標準型時間電價」:每月用電度數超過4,000度者可評估選用。
這方案是按戶收取『用戶費』及『契約基本費』,不論有無用電或用電量多寡都要付錢。當用電超出契約容量時,還要加收『超約附加費』。
工業電價比住商用電便宜,台電的說法是:民生用電屬低壓供電,須由電力公司投資較多的供電設備,層層降壓輸送給用戶,故供電成本較高…….嘴巴長在他身上,你拿他也沒辦法。
工業用電方案一開始須支付一筆不少的錢(端看你的用電大小及施工繁瑣程度而定,幾萬元至數十萬元都有可能),但使用後不僅電費會降低許多,電壓也會較穩定比較不會發生跳電現象。另外申請契約用電,電費可憑據沖銷當月費用。
現行電費乃是採分段級距累進方式計費,因此有些住透天厝一樓當店面二樓當住家的商家,以分裝電錶避開高用電計費電價,一年省下電費高達幾千元,加(分)裝電錶相當划算。
根據台電營業規則,申請安裝分錶並不難,只要住戶符合分戶分裝電錶規則,申請分裝電錶住戶拿出合法房屋的證明文件,並找合法的電器承裝業者向台電申請,確定線路裝置合乎標準規格,即可向台電申請分裝電錶。
最後一個小提醒,曾經有營業過的位置,最好確認一下房子是否有被台電認定為營業用電,這部分看一下電費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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